5月13日在聯合報看到一篇文章「愛動手/實用的針插」(http://www.udn.com/2013/5/13/NEWS/LIFE/X1/7892520.shtml),覺得很有意思,隨手就上傳到臉書給臉友參考分享。
很快的就有一位知友留言:「誰的手比較巧,做一個送給師母」。昨天中午,吳大師突然敲我家的門,親自送來她用一針一針、一線一線,親手縫製的「獨版精緻針插」,我感動得一再道謝。
內人也讚歎吳大師饋贈的絕品針插真是巧奪天工,為了「炫耀」這份「殊榮」,我即刻拍照、利用MovieMaker製作影片,兩度上傳到FaceBook,但是都馬上遭到刪除,而Gmail信箱也隨即收到一份「涉嫌違反著作權的通知」,內容大意是:
我們已移除你所上傳的影片。這段影片可能包含了你權分享(?)的版權內容(如一段剪輯內容或音效)。
如果你認為你的影片不應該被移除,因為:
(1) 你是著作權人,或
(2)你有來自著作權人的同意,可以在 Facebook 上傳和發佈該作品,或者
(3)你仍認為你在 Facebook 上傳和發佈該資料是合法的。
如果你認為你的影片不應該被移除,因為:
(1) 你是著作權人,或
(2)你有來自著作權人的同意,可以在 Facebook 上傳和發佈該作品,或者
(3)你仍認為你在 Facebook 上傳和發佈該資料是合法的。
如果你不想上訴,就不需採取任何行動。在未來,也請小心處理你上傳的影片。如果上傳內容被指認可能包含侵權資料,可能會被移除。這會造成我們暫時或永久封鎖你上傳影片的資格,或永久關閉你的帳號。
看完這封通知,我不解Facebook當局為什麼率爾刪除我的「獨版精緻針插影片」,這跟「著作權」和「智慧財產權」有什麼關係,內心起了很大的波瀾,只好將「獨版精緻針插」是製作者吳大師本人,親自把作品面交給我本人的來龍去脈,向Facebook當局「申訴」,之後才獲得保留在臉書上,真是「好不容易」啊!
看完這封通知,我不解Facebook當局為什麼率爾刪除我的「獨版精緻針插影片」,這跟「著作權」和「智慧財產權」有什麼關係,內心起了很大的波瀾,只好將「獨版精緻針插」是製作者吳大師本人,親自把作品面交給我本人的來龍去脈,向Facebook當局「申訴」,之後才獲得保留在臉書上,真是「好不容易」啊!
經過一天的反思,我的內心已經平靜下來,我決定寫這篇文,向Facebook當局按「讚」,因為這件事證明了:Facebook當局對於臉友上傳的影像都會審慎觀察篩選,並在保護「著作權」和「智慧財產權」上面能夠克盡職責,這種態度在上傳臉友來看,應該是「善意」的,寫到這裡,我願意再向Facebook當局按個「讚」!
不過,面對Facebook當局,我建議設立一線「申訴電話」,讓臉友和你們兩者之間的溝通,更完整、更快速一些!那麼,我願意向Facebook當局再按第三個「讚」!謝謝!

